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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太原市中心支行出具了(2019)3号行政处罚函,表明山西焦煤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违反了相关反洗钱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太原市中心支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三十二条,处以24万元罚款,并对责任人处以2.5万元罚款。行政处罚决定于2019年1月11日作出。

标题:违反反洗钱规定 山西焦煤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收到央行24万元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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