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313字,读完约1分钟

近日,银监会网站发布了《湖北省监管局关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及相关责任人的行政处罚决定》(鄂银监发[2018]9号、10号、11号)。

判决书显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为邓红,该分行的贷款三项调查不属于尽职调查;贷款前的不当调查导致非法发放M&A贷款。其中,程磊对平安银行武汉分行“因贷前调查不当违规发放M&A贷款”的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路军违反平安银行武汉分行“贷前调查尽职导致非法发放M&A贷款”的规定。

平安银行武汉分行违规发放并购贷款被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款,湖北监管局对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处以90万元罚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二)项的规定,程雷和卢军受到警告。处罚决定日期为2018年12月28日。

标题:平安银行武汉分行违规发放并购贷款被处罚

地址:http://www.ictaa.cn/hlwxw/1908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