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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昨天从重庆市政府网了解到,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针对我市实体经济企业发展目前存在的瓶颈、难点和难题,出台了“30家企业参与减负”等政策措施。在此基础上,市政府近日发布了《进一步支持实体经济企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提出在市级设立规模不低于100亿元的第一期民营企业救助基金,并转移中小企业。
财政支援
建立一期100亿元民营企业救助基金
《办法》建议,市政府设立一期规模不低于100亿元的民营企业救助基金,采取市场化运作模式,帮助流动性风险等暂时困难的民营企业渡过难关。
同时,推进市级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整合,探索建立市级融资担保基金,增加优质民营担保公司资本。国家融资性担保基金支持的融资性担保公司对小微企业融资的担保金额不得低于80%,由此产生的赔偿损失按20%的比例分担。
财政支援
对上市企业重组给予税收优惠
建议将城市中小企业贷款应急循环基金规模扩大到20亿元,将覆盖范围扩大到符合条件的大型民营企业,使用时间延长到15个工作日,单笔使用金额增加到8000万元,确保符合条件的企业“应得”。
在新增企业贷款中,引导大银行对民营企业的贷款不低于1/3,中小银行对民营企业的贷款不低于2/3,三年后银行业对民营企业的贷款占新增企业贷款的比例不低于50%。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实现单笔信贷1000万元以下小微企业贷款同比增速不低于各类贷款同比增速,贷款余额不低于去年同期的小微企业数量。力争三年内小微企业贷款增加1000亿元。
同时,对拟上市的重点企业将给予不超过600万元的税收奖励和200万元的成功上市奖励。积极储备优质项目,吸引民间投资资金加快进入我市,力争年股本投资增加100多亿元。
降低企业成本
困难企业可以申请延期纳税
在降低企业成本方面,该办法提出,在改革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机制的过程中,要保证企业缴费方式的稳定性,企业历年拖欠的所有款项不应由企业自行集中缴纳。企业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时纳税的,可以按照税法的有关规定办理。经批准后,付款延期不得超过3个月。企业因客观原因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向财政部门申请减免不超过1年或者缓缴不超过6个月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不裁员或员工人数较少的投保企业可退还去年实际缴纳的失业保险费的50%。对暂时面临生产经营困难、预计恢复并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根据当地6个月的月失业保险费和参保职工人数确定返还标准,或根据企业及其职工应缴纳6个月社会保险费50%的标准确定返还标准。
此外,国家还将实施分阶段延长降低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期限,允许企业根据自身经营状况在规定的5% ~ 12%范围内自主确定具体缴存比例,支持生产经营困难企业通过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等方式减轻负担等政策。
优化企业发展环境
年底前注销公司银行账户开户许可证
该办法提出将企业设立登记、公章刻制和发票申请的时限缩短至3个工作日以内,并在2019年底前完全取消企业银行账户开户许可证。
社会投资项目取消初步设计审批、消防方案设计技术审查、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等15项审批。全市实施土地预审、建设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21项审批,加强事后监管。(记者张玉香)
标题:重庆再出台企业减负政策 困难企业可申请延期缴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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