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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结合市场情况,许多上市公司积极研究在并购中引入定向可转换债券,一些公司提出了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昨天晚上,中国证监会发布消息称,证监会根据企业具体情况,积极推动定向可转换债券作为M&A交易的支付工具,支持包括民营上市公司在内的各类企业通过并购实现做强做大。曾参与中国造船等上市公司可转换债券投资的赵,现任汉能投资董事总经理,表示定向发行可转换债券将为上市公司的发展提供支持。
近年来,中国证监会不断推进并购市场化改革,积极支持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等各类企业在资本市场通过并购实现增长和发展。2014年3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优化企业并购重组市场环境的意见》(国发[2014]14号),明确提出“允许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优先股和定向发行可转换债券作为并购重组的支付方式。”为落实国务院部署,2014年6月,中国证监会修订发布了《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上市公司可以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债券,用于购买资产或与其他公司合并。
上市公司定向发行可转换债券作为并购支付工具,有利于增加M&A谈判的灵活性,为交易提供更加灵活的利益博弈机制,有效缓解上市公司现金压力和大股东股权稀释风险,丰富并购融资渠道。
汉能投资董事总经理赵表示:“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债券,不仅为投资者提供了债权性质的稳定收益预期,也使投资者在公司未来业绩发展良好的情况下,可以转换股票获得超额回报,这很容易赢得更多投资者的青睐,增加上市公司的融资能力。同时,在这种融资工具下,上市公司的现有股东在短期内没有稀释其股份的压力,而且由于投资者只有在公司业绩更好、未来股价更高的基础上转换股份才有意义,投资者也愿意投入更多资源帮助上市公司发展。”
据悉,下一步,中国证监会将继续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不断研究和顺应市场主体的需求,创造条件支持各类企业通过并购优化资源配置,实现优质发展。
标题:证监会试点定向发行可转债专业人士:将对上市公司发展提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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