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1180字,读完约3分钟
7月26日下午,穆披露,公司实际控制人陆、控股股东宁波、股东浙江佳拓最近成为被告。《国家商报》记者注意到原告黄芳是卢米华的妻子。浙江嘉图实际上是由卢米华的弟弟卢控制的。黄芳此次提起诉讼,主要是请求法院裁定浙江佳拓此前在宁波达木的增资行为无效。
7月26日,收到被告、陆的配偶陆、、浙江佳拓、宁波市第三人向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通知。
黄芳请求法院确认卢玉华与浙江佳拓签订的《宁波市达木股权调整协议》无效,确认浙江佳拓新增注册资本81616元成为宁波市达木持股比例1%的新股东;同时,黄芳请求法院责令浙江佳拓将其名下注册的宁波达木1%的股权返还宁波达木,并恢复宁波达木增资前的股权结构。
7月5日,穆宣布,卢西华与浙江佳拓已签署增资协议,浙江佳拓将为宁波增资。增资后,宁波注册资本由808万元变更为816.1616万元,股权结构由原股东陆(持股100%)变更为陆(持股99%)和浙江佳拓(持股1%)。
宁波达木是木高迪的控股股东,持有上市公司3544.09万股,持股比例为53.14%。通过以上增资,浙江佳拓将间接持有穆高迪354,409股。
记者注意到,上述增资对穆高迪的股权结构没有实质性影响。此前,浙江佳拓直接持有穆高迪819.98万股,持股比例为12.30%,卢启枫持有浙江佳拓51%的股份。卢若华和他的弟弟卢若风在音乐会上表演。
从表面上看,上述诉讼是老板娘反对姐夫进一步“涉足”夫妻共同拥有的产业。但需要指出的是,目前并不是穆高迪的实际控制人,他与陆的婚姻关系似乎名存实亡。
今年3月3日,穆宣布原告、被告陆向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裁定离婚并分割财产。根据诉讼内容,黄芳要求分割以卢玉华名义注册的宁波达木100%的股权,并确认宁波达木60%的股权归其所有。
《国家商报》记者注意到,如果黄芳打赢离婚官司,预计他将通过控制宁波达木间接控制3544.09万股穆高迪股份。按上市公司当前股价(2.677元)计算,上述股票的总市值达到9.49亿元,其中约5.69亿元属于黄芳个人。
此外,如果的主张得到法院支持,将间接持有穆高迪31.88%的股权,高于陆间接持有穆高迪21.26%的股权。但是,这并不能保证黄芳将会成为穆高迪的实际控制人,因为卢有丰控制的浙江佳拓持有穆高迪12.3%的股权。根据这一计算,卢西华将持有穆高迪33.56%的股权,高于黄芳的持股比例。
在披露实际控制人与妻子离婚诉讼时,穆表示,上述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无法判断诉讼结果、审理时间以及上述诉讼事项对公司当前及未来损益的影响,公司实际控制权是否发生变化存在不确定性。
诉讼被披露已经四个多月了,这个案子似乎没有进展。26日,记者致电穆高迪,公司相关人士称,实际控制人与其妻子的诉讼尚未结出硕果,卢玉华与黄芳仍未离婚。对于上市公司来说,在做出判断之前没有任何影响。
标题:牧高笛老板娘又提诉讼 求判小叔子增资行为无效
地址:http://www.ictaa.cn/hlwxw/2479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