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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记者从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了解到,为进一步明确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责任,海南省要求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加强监督管理,在处理拖欠问题时,严格落实建设单位的主要责任、总承包商的全面责任和分包商的直接责任。
根据规定,总承包企业应对合同范围内的农民工工资支付负总责。如果分包商未能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总承包企业应提前支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
为了杜绝因层层承包造成农民工拖欠工资而引发的“踢皮球”现象,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明确表示,如果发包人违法发包工程,承包人未能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发包人应承担全部债务清偿责任。如果非法分包、转包、挂靠工程导致农民工拖欠工资,实际施工人员未能及时还清,非法用工单位(分包或出借资质方)应承担全部清偿责任。对于违法承包、转包和转包工程,承包企业未能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的,建设单位可以从承包企业扣回工程款进行偿还。
标题:海南:拖欠农民工工资总包企业要先垫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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