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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生活中,如果经常收到这样的骚扰电话和垃圾邮件,毫无疑问会泄露你的个人消息。
今天,小编将介绍枣阳法院最近审理的公民个人新闻事件的一个例子。
事情恢复原状
年6月至7月,刘姓坤被告在枣阳市北关“四季生”批发市场西侧二楼的租赁房与他人合作,开设了“四海媒体事业室”,从事网络贷款引流宣传工作。
为了开展业务提高业绩,刘某坤联系被告人支付某某,出资500元要求公民电话号码,支付某某,联系被告人李某昊帮助购买公民电话号码。
李姓昊看到手机微博集团卖了电话号码,就用微博联系对方买了500元的电话号码。 年6月27日,李某昊通过文件把电话号码发给了支付某。 付款收到后,当天把那份文件转发给刘某坤。 刘姓坤收到这份文件后,当天支付500元微信转账,付款第二天通过微信交给李姓昊。
本文件中的公民电话号码数量被确认为第9739条。
年8月13日,刘某坤投案自首,10月3日,10月4日,李某昊,支付某先后被捕归案。
判决的结果
枣阳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刘姓坤非法获得公民个人新闻,被告人支付某某,李姓昊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公民个人新闻9739条,提供情节严重,其行为都是公民个人新闻 公诉机关指控三被告人犯有公民个人报道罪而成立。 被告人刘某坤事件后,自行投票,忠实提交自己的犯罪事实是自首。 如果你愿意接受处罚,可以减轻处罚。 被告人支付某一案件后,可以坦白其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从轻处罚开始处罚。 李某昊被告在法庭上认罪,可以从轻处罚开始。 但是,因犯信用卡诈骗罪而被判处有期徒刑,处罚执行完成后5年内再犯的,应该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处罚,必须受到重罪,重罚。
据此,枣阳法院依法侵犯公民个人新闻罪,判处刘某坤8个月徒刑,罚款人民币1千元。 给某拘役缓期五个月,宽限六个月,支付罚款人民币1000元。 判处李某昊七个月徒刑,罚款人民币1000元。
法官的辩解
市民个人新闻是以电子或其他方式记录的、可以单独或结合其他新闻识别特定自然人的身份或反映特定自然人的活动状况的各种新闻,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通信联系方法、地址、账号、财产
那么,那些行为有可能构成侵犯公民个人新闻的罪吗?
侵犯公民个人新闻罪是指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提供公民个人新闻,情节严重的行为。
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表了《公民个人新闻刑事案件适用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其中,决定非法取得、销售或提供下落轨迹新闻、通信复印件、征信新闻、财产新闻50条以上 非法取得、销售或者提供住宿新闻、通信记录、健康生理新闻、交易新闻等其他可能影响人身、财产安全的公民个体新闻500条以上的,违法所得5000元以上的,情节严重。
个人新闻是个人隐私,别人不得擅自侵犯。 但是,以不正当的方式获得别人的个人新闻,利用的人构成犯罪。 那么,非法获得公民个人新闻的罪量刑标准是什么样的呢?
我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一项规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销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新闻,情节严重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独处罚罚款。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别人销售或者提供履行职责或者服务过程中得到的公民个人新闻的,依照前款规定受到重罚。
以偷窃或者其他方式非法取得公民个人新闻的,依照第一项规定处罚。
公司犯前三项罪的,对公司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人,依照各项规定处罚。
近年来,随着新闻化建设的推进新闻资源成为重要的生产要素和社会财富。 除此之外,个人新闻泄露问题严重,侵犯公民个人新闻犯罪处于高发态势,影响人民群众的正常生活,社会危害严重。 在这里,法官警告很多市民在日常生活中必须提高自我防卫意识,保护个人新闻不受不法分子的侵害。 另外,加强法治观念,面对个人新闻数据可能带来的好处诱惑,遵守法律基础,不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不违反公民下落轨迹新闻、通信复印件、征信新闻、财产新闻、住宿新闻、通信记录、健康生理新闻
end
发表:枣阳市人民法院
(年第117期/总853期)
责任篇:梁军| :王俊懿(实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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