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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的情侣

和女儿一起生

家人本来应该过着快乐幸福的生活

没想到是噩梦的开始

在多次遭受家庭暴力之后

她终于决定结束这个噩梦……

看看嵩明县人民法院审理的这个案件

故事的始末

年12月24日,韩某和陈某结婚。 两个人都再婚,婚后生一个女儿。

年4月17日,妻子韩某和丈夫陈某因生活琐事口角。 陈某殴打韩某,韩某全身许多软组织受伤,通报解决后,嵩明县公安局嵩山派出所告诉陈某家庭暴力行为。

年10月28日,韩某和陈某再次为家庭琐事吵架,韩某向嵩明县公安局嵩山派出所报案。

年1月4日,韩某和陈某因夫妇感情问题吵架,陈某用拖把打妻子,使韩某受了很多伤。 嵩明县公安局7日对陈某行政拘留处以罚款300元。

终于,韩某受不了,选择离婚,把陈某告上法庭。

嵩明法院认为原告韩某和被告陈某结婚后,经常为小事吵架,陈某对韩某实施家庭暴力,韩某受伤。 然后原告起诉后,经过嵩明法院调解,双方都没有和解的可能性,现在原告起诉提出离婚,符合法律规定,法院支持。

两人生育的女儿年龄还小,被告陈某有严重的暴力倾向,嵩明法院认为女儿应该由母亲韩某抚养,服从母亲的生活,父亲陈某每月支付抚养费。

除此之外,嵩明法院分割了两人的财产,依法公开审判后作出了判决。

一、允许原告韩某和被告陈某离婚。

二、结婚生女儿陈某由原告韩某教育,服从其生活。 陈某被告从判决生效之日起每月支付结婚生女儿陈某抚养费700元,直到陈某年满18岁。

三、夫妻共同财产嵩明县秀嵩街某房屋由原告韩某全部归属,原告韩某负责偿还剩余商业贷款33407.84元。

四、原告韩某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不向被告陈某反复支付102396.08元。

很难想象“家庭暴力”频发,曾经有两个人甜蜜爱情的人会陷入骂人、打拳的状况。

那么,遇到家庭暴力该怎么办?

1 .尽快就医,记录受伤情况。

2 .拍照,录像,留下证据。

3 .如实及时向公安机关通报。

4 .向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求助。

5 .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

我不害怕噩梦

可怕的是醒来还在噩梦中

如果遇到家庭暴力

请不要再沉默了

勇敢地通报,善于举证

法律为你护卫

资料来源:嵩明县人民法院

微信号: hekouxianfayuan

原标题:《【事件解释法】多次遭受家庭暴力后,她终于放弃了“沉默的羔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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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热门:【以案释法】被多次家暴后,她终于不再做”沉默的羔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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