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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十月一日开始
在连云港市区范围内骑电动自行车
请穿符合安全标准的东西
安全头盔的规定将实施。
到现在为止
警察部门在市区范围内检举
我骑电动自行车不戴头盔
违法行为1693件
只有十天上午
半天就340件。
“今年8月20日,市政府发布了《通告》的规定,从10月1日开始在市区(包括海州区、连云区、市开发区、连云港高新区)范围内驾驶,骑电动自行车应该按规定佩戴符合安全标准的安全头盔。 从12月1日开始,这个规定将在全市实施。 ”。 市公安局警察支队海州两大队民警王次晖告诉记者:“违反者警告或处以20元以上50元以下的罚款。”
△资料图像
有必要骑电动自行车戴安全头盔吗? 通过数据表明确了骑电动自行车戴安全头盔可以使事故死亡率从60%降低70%,可以比较有效地保护乘员。
需要注意的是,在收到交通罚单的15天内按规定支付相应的罚款,超过期限就领取滞纳金。
所有交通参加者
一切都要遵守规则。
让我们文明地移动吧
共同建设文明和谐的交通环境!
记者史卫平通讯员王波
总值班:王夫成朱萍
原标题: 1693起! 请观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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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热门:1693起!请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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