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1155字,读完约3分钟
最近,许多电子商务平台登陆纳斯达克的消息引起了很多人的关注。然而,与此同时,品多多也陷入了公众舆论的漩涡,即平台上的商家出售侵权和假冒商品。
8月2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网络监管司接受了大量采访,要求其严格履行主要职责,规范平台运行行为。
此前,市场监管总局已要求上海市工商局对品多多平台的经营者进行采访,并要求上海市及当地其他相关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对媒体反映的问题以及消费者和商标所有人对品多多多平台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及周边知名品牌的投诉和举报进行认真调查和检查。无论是第三方平台还是平台中的运营商,只要构成违法行为,都会依法严肃处理。
那么,当电子商务平台上的运营商销售侵权假冒商品时,该平台应承担什么责任呢?
对此,电子商务研究中心法律权益部助理分析师贾露露告诉记者,我国法律并未规定电子商务平台有义务对平台上产品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审查,但平台上的经营者对其产品的质量和合法性负有责任,平台也是假货销售的受害者。
然而,中国消费者法律研究协会副秘书长陈银江告诉记者,根据相关法律,电子商务平台主要负责销售假货。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4条规定,如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且网上交易平台提供商无法提供卖方或服务提供商的真实姓名、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消费者可以向网上交易平台提供商索赔。也就是说,当电子商务平台不能向卖方提供有效信息时,应承担当前的赔偿责任,然后向侵权卖方追偿。陈寅江说:
此外,《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和第三款规定,网络用户使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的,被侵权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和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收到通知后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应当对扩大部分的损害和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网络用户使用其网络服务侵犯他人民事权益而未采取必要措施的,应当与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市场监管总局网络监管司负责人强调,纵容甚至支持侵权假冒商品的生产和销售,是网络交易平台运营商无法触及的法律红线和道德底线。
那么,如何控制假冒伪劣商品,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呢?
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主任曹磊认为,首先应该加强平台治理。该平台可以利用大数据监控、神秘买家和委托第三方抽样来加强对假冒商品的打击,关闭好商品,警告提供盗版和假冒伪劣产品的商家,并采取相应的惩罚措施来打击销售假冒商品等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同时,加强对平台卖家的监管,重视对相关利益相关者和权利人投诉的处理,提高假货处罚实施的效率和透明度,完善处罚制度,缩短处理侵权问题的时间,加强与相关政府、品牌和卖家的合作。
贾露露表示,传统的市场监管模式已经不能适应电子商务平台上假冒伪劣商品的治理。因此,加快构建和完善新的市场监管体系和机制,需要政府相关部门、平台、企业、用户、服务提供商等力量协同治理。
标题:商家销售假货,电商平台责任几何?
地址:http://www.ictaa.cn/hlwxw/572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