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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英锋
3月15日,去年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状况如何?几天前,腾讯财经在过去的一年里进行了一项关于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调查。数据显示,91.6%的消费者在过去一年中遭受了侵权,其中超过一半的侵权发生在网上购物领域,但只有37.1%的消费者选择了维权。
“拒绝自带酒水”、“最终解释权属于商家”、“一经售出,概不退换”、“最低消费××元”……我相信很多人都熟悉这些霸王条款。霸王条款在许多行业已经存在了很长时间。面对霸王条款,许多消费者放弃了维权,这值得我们反思。消费者维权意愿弱,主要是因为消费者处于弱势地位,在信息获取、证据收集、法律博弈等方面能力有限。如果他们仅仅依靠个人力量独自战斗,很容易产生对困难的恐惧,然后他们就气馁了。
消费者霸王条款需要更多的“维权后盾”,市场监管部门、消费者协会、法院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是“维权后盾”的主力军。这些单位应当依法依责遏制霸王条款,规范商家的经营行为,最大限度地支持消费者权益保护行为。这些部门可以根据主动调查发现的霸王条款线索或消费者和媒体的投诉,对企业进行采访,要求企业或相关行业纠正不当或违法行为。
消费者协会有必要探索建立一键投诉机制,即消费者按下投诉按钮后,剩余的证据收集、调解、移交等重大权益保护问题原则上将移交给消费者协会,以减轻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负担。此外,“消费者协会电子商务特快列车”机制得到全面推进和进一步推广,覆盖了当地所有消费者协会和电子商务,进一步降低了各地接受权利保护的门槛,提高了权利保护的效率和质量,消费者可以随时向当地消费者协会投诉任何地方和任何电子商务的侵权行为,并获得其“家庭成员”的帮助和支持。有了这些“维权后盾”,消费者在面对各种“霸王条款”时,在维权方面会有更多的主动性、信心和力量。
标题:消费者斗霸王条款还需更多“维权后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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