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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日,国务院办公厅召开中小民营企业定期清理工作情况通报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金融监督局局长吴在会上说,中央企业按时完成了阶段性目标任务。截至2019年1月底,拖欠农民工工资8.2亿元已全部结清;拖欠私营企业的账款已清偿839亿元,进展75.2%。
严金融监督局局长来源:办公室网站
有记者问,1月30日,国务院决定,到今年年底,政府部门和大型国有企业的一半以上债务可以清还。这方面有什么进展?SASAC和中央企业在清理债务方面取得了哪些进展?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金融监督局局长吴说,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积极组织中央企业开展清债工作。
在第一个方面,SASAC积极组织和促进债务清算。
首先,进行研究和安排。深入研究电力、建筑等重点行业的基层企业,组织各中央企业检查拖欠账款和农民工工资的类别,为清理债务打下坚实基础。
从安排上看,中央企业作为甲方,与民营企业签订合同近700万份,金额超过10万亿元,清理逾期欠款1116亿元,占已执行合同金额的1.1%。同时,中央企业每年向农民工支付约2500亿元的工资。大多数企业能够按时支付农民工工资,并按要求支付超过180亿元的工资。然而,少数中央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拖欠金额达8.2亿元。
一般来说,中央企业和民营企业都可以按照市场化和法治化的原则合作履行合同,但也存在一定程度的相互拖欠。
二是明确任务目标。在调查安排的基础上,SASAC于2018年12月初发出专项通知,召开视频会议,全面动员部署中央企业清债专项工作,要求中央企业分类别分批落实清债任务。
优先安排农民工工资资金立即发放,并确保在今年1月底前“限期清理”;
对于无争议的欠款,多渠道筹集资金,足额支付,快速支付,力争在6月底前率先清欠;
对于有分歧和争议的欠款,我们应该积极沟通解决。
第三,监督检查执行情况。每月跟踪债务清算的进度。1月初,组织10个监管小组对200家央企重点子企业进行现场监管,督促清欠进度慢的企业加快清算进度。
第二个方面,中央企业带头清理债务。
第一,加强组织领导。中央企业主动积极行动,普遍建立了企业主要负责人亲自负责、主管负责人和总会计师分工负责、相关部门相互配合的工作机制。围绕任务目标,制定专项工作计划,严格考核奖惩,确保各级工作职责的落实。
二是突出工作重点。中央企业把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一方面,他们克服自身困难,筹集资金支付直接就业的农民工工资;另一方面,采取实名制和检查工资名册等措施,敦促劳务分包公司加快支付农民工工资。
第三,采取更多措施清理债务。中央企业认真履行主要职责,通过积极处置盘活后的现有资产,开展保理、资产证券化、集团集资等多种渠道筹集资金,本着规范高效的原则加快资金支付。同时,中央企业总部也建立了信息沟通机制,及时解决各方反映的拖欠问题。
第三,清理债务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经过三个月的紧张工作,按照国务院的有关要求,中央企业按时完成了阶段性目标和任务。截至1月底,拖欠农民工工资8.2亿元已全部结清;拖欠私营企业的账款已清偿839亿元,进展75.2%。
吴说,下一步,将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的要求,督促中央企业率先向民营企业偿还逾期债务,并在今年6月底前率先完成清欠任务。同时,引导中央企业建立债务清理的长效机制,防止债务被提前清理。
标题:国资委:中央企业拖欠民营企业账款已清偿839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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