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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了一份关于防止一些营销人员在各种网络平台上发布虚假营销信息的风险警告。提醒消费者提高风险意识,谨防误导性宣传。有网友指出,在市场活动中,消费者有知情权,虚假营销实质上是一种欺诈行为,构成对消费者的侵害,应该以此为例依法惩处。

重拳整治网络虚假营销

网友“刘雪松”指出,在网络平台营销中,有两样东西的“销量”最大,那就是“震撼身体”的“骄傲”和农产品滞销的“悲哀”。前者消费骄傲,后者消费同情。如果是真的,它实际上是中性的。然而,过度夸大和严重不符事实的虚假营销,不仅是道德层面的商业伦理问题,也是利用网络平台获取利润的欺诈行为。

重拳整治网络虚假营销

网民“杨玉龙”认为虚假营销不仅短视,而且严重违反商业道德。这可能会在短期内增加销售额,但从长远来看,这将损害品牌的整体利益。我们不仅要批评,而且要依法惩处,为他人树立榜样。

“一些网络平台发布虚假广告非常宽松,有些收费甚至低于1000元。”网友“王业”表示,低成本的传递和无效的内容审查为这些消费者情绪的虚假营销提供了便利的渠道。要杜绝这种现象,不仅要惩罚发布广告的商家,还要惩罚发布广告的媒体和平台,从源头和渠道两方面遏制广告,使非法销售渠道和常规失去市场。

重拳整治网络虚假营销

网友“郭文斌”建议用“重拳出击”来纠正虚假营销。首先,要形成一个长期机制,虚假营销背后的利润是惊人的,不会消亡;第二,要形成合力,多个部门必须共同努力;第三,要严惩和彻底摧毁它的“根据地”;第四,要经常进行诚信教育,消费者应该足够警惕。

标题:重拳整治网络虚假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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