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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监会发言人常德平昨日报道了四家投资机构对etf操纵案件的处理情况。中国证监会决定对东海恒信、华尔泰富、北京易立投资、深圳易立投资等违法主体及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罚款总额超过3亿元。
常德鹏表示,上述公司在单个账户或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相关的etf交易,影响了etf交易量,并在当日交易中变相套利etf及相应的成份股,获取非法利益,违反了《证券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构成了《证券法》第二百零三条所述的操纵证券市场行为。根据违法事实、性质、情节和当事人的社会危害性,根据《证券法》第二百零三条的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上述违法主体及相关责任人员实施以下行政处罚:没收东海恒信违法所得1.35亿元,罚款1.35亿元;对樊寒投资处以100万元罚款;没收华尔泰富非法所得2063.43万元,并处罚款2063.43万元;北京易立投资有限公司和深圳易立投资有限公司被罚款100万元。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至40万元的罚款。
在抗辩阶段,上述违法主体及相关责任人表示,他们没有操纵市场的主观意图,只是实现了t+0交易。
常德鹏指出,经审查,中国证监会认为,在交易所明确规定当日买入的etf不能赎回的情况下,上述机构绕道在单个账户或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交易大量etf,赎回了当日买入的ETF股票,并通过卖出赎回的股票实现了股票的t+0交易。 这构成了与按照t+1交易规则在股票市场交易的其他投资者的不平等交易,从而形成了明显不公平的交易机会。 同时,在单个账户或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交易,掩盖了市场真实的供求关系,造成交易量等数据失真,干扰了市场正常的交易秩序,构成了《证券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明确禁止的操纵行为。为整顿市场交易秩序,中国证监会根据《证券法》第二百零三条的规定对上述违法行为进行了查处,旨在提醒市场交易主体依法合规进行交易,中国证监会将依法查处破坏市场交易秩序的行为。
标题:证监会查办4宗ETF操纵市场案 合计罚没超3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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