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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提高资本市场质量,完善资本市场基础体系,中国证监会近日发布了《关于完善上市公司停牌与复牌制度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的主要内容包括确立上市公司停牌和复牌的基本原则,最大限度地增加交易机会;压缩股票停牌时间,增强市场流动性;加强股票停牌和复牌的信息披露要求,明确市场预期;加强制度建设,明确相应的配套工作安排。
苏宁金融研究所宏观经济研究中心主任黄智龙对《证券日报》表示,暂停和恢复交易的新规定显然可以促进a股市场的国际化。新的停牌与复牌规则完全符合国际规则或惯例,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增加股票市场交易的流动性,使上市公司停牌与复牌信息更加公开透明。
黄智龙表示,长期以来,股票停牌已经成为上市公司市值管理的一项重要制度。《指导意见》提出了暂停和恢复交易的三个基本原则,即审慎暂停交易、分阶段披露和严格保密。这些政策或原则主要是为了打击任意停牌和故意停牌,以及无故拖延复牌。然而,在实践中,停牌制度导致了许多不合理的现象,如锁定重组价格、规避特殊市场条件、便于市值管理等。上述停牌基本原则的修改,堵塞了许多不符合和不合理的停牌原因。
黄智龙表示,此外,新的《指导意见》还规定了各类重大事件停牌的最长时间。同时,上市公司停牌后,交易所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缩短重大事件的停牌时间。上市公司股票超过规定期限仍未恢复交易的,交易所可以强制恢复交易。因此,《指导意见》赋予交易所强制停牌、拒绝申请停牌等权利。同时,可以缩短股票停牌时间,有利于增强股票交易市场的流动性,消除“停牌钉子户”。最后,《指导意见》加强了上市公司停牌和复牌的信息披露。特别是上市公司因策划重大事件而申请停牌的,需要对重大事件类型、交易对象、交易对手、中介机构、停牌期限、预期复牌时间等信息进行明确的信息披露。
中国邮政证券董事总经理尚振宇昨日在接受《证券日报》采访时表示,新的停牌和复牌规定进一步规范了上市公司的行为,确保了上市公司股票的流动性。对于上市公司来说,他们不能像过去那样只关心自己的利益。任何损害投资者利益的行为,如长期停牌或恶意停牌,都将受到遏制。上市公司的股票价格将由市场交易行为决定,这就提供了一个系统的股票流动性空.对于投资者来说,在停牌和复牌制度层面有更多的保护,因此有必要密切关注上市公司停牌和停牌的信息披露,以避免损失。
标题:施压“钉子户” 停复牌新规设最长停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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