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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棚农业项目建设中的道路宽度不得超过6米;不得在项目周围和单一种植温室外建造不可见的墙壁或围栏;护理管理室只能是面积不超过15平方米的单层...北京市规划和土地委员会最近制定并发布了《温室设施农业项目违法用地整治标准》,全面规范了温室设施农业项目的所有细节。
今年6月,北京组织了新一轮对“大棚子”的调查、清理和整治。北京市规划和土地委员会根据《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进一步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制定了整改标准。《整治标准》有八条,重点整治单个温室违法用地,坚决制止“温室变房”、“圈地”现象。
北京市规划和土地委员会有关负责人指出,设施农业项目生产完成后,经营者应按要求进行土地复垦,占用的耕地应作为耕地进行复垦。由于生产设施采用单一种植温室,应更加注意保护土壤耕层,确保耕地质量不受损害。因此,禁止影响农业用地复垦的行为,如硬化温室内外地面、在禁养区饲养畜禽、拆除“温室”整改后不清理建筑垃圾、不处置废弃温室等。这些内容在整改标准中有明确规定。
“通过这些标准的制定,它将保证农业用地用于农业,而‘大棚子’不变形也不会改变它的口味。”北京市规划和土地委员会相关负责人表示。
据此,北京各区将组织整顿,坚决制止非法占用土地和私建“大棚”的违法行为,并让“私家小院”和“庄园”恢复原状。
标题:北京出台“大棚房”整改标准 坚决刹住违规占地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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