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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金融网7月30日电据中国政府网站报道,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推进国有资本投资经营公司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根据《意见》,要通过重组建立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建立国有资本投资运营主体,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管理制度,完善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国有资本所有权与企业经营权分离,实行国有资本市场化运营。
一.一般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为指导,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坚定不移地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注重创新。体制机制,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促进国有资本做强做大,有效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在深化供给侧结构改革和推进优质化中的主导作用
(二)试点目标。
通过重组设立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主体,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管理制度,完善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实现国有资本所有权与企业经营权分离,实现国有资本市场化运营。充分发挥国有资本投资和运营公司平台作用,促进国有资本合理流动,优化国有资本投资,集中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和优势企业,促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提高国有资本配置和运营效率,更好地服务国家战略需要。先行先试,大胆探索,及时研究解决改革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形成可尽快推广的经验和模式。
(3)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建立和完善中国特色的现代国有企业制度,将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的各个环节,将企业党组织嵌入公司治理结构,明确和落实党组织在公司治理结构中的法律地位,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作用,确保党和国家政策及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
坚持制度创新。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完善国有资本投资运营的市场化机制。科学合理界定政府与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及其控股企业的权利界限,完善权责统一的授权链,进一步落实企业市场主体地位,培育具有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国有骨干企业。
坚持优化布局。通过授权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来履行投资者的责任,可以促进国有资本的合理流动,优化国有资本的布局,使国有资本的投资运营更好地服务于国家战略目标。
坚持加强监管。正确处理授权经营与强化监管的关系,明确监管职责,建立健全政府监管、纪检监察、投资者监管和社会监管的监管体系,增强监管的协同性、针对性和有效性,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二、试点内容
(a)功能定位。
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是在国家授权范围内履行国有资本出资人职责的国有独资公司,是国有资本市场化运营的专业平台。公司以资本为纽带,以产权为基础,依法独立进行国有资本经营,不从事特定的生产经营活动。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对其持有的企业行使股东职责,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在出资额内承担有限责任,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切实承担优化国有资本布局、提高国有资本运营效率、维护和增加国有资产价值的责任。
国有资本投资公司主要服务于国家战略,优化国有资本布局,增强产业竞争力。在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重点领域,根据政府确定的国有资本布局和结构优化要求,主要持有战略性核心业务。通过投融资、产业培育和资本运营,发挥投资导向和结构调整作用,促进产业集聚,化解产能过剩和转型升级,培育核心竞争力和创新能力,积极参与国际竞争。
国有资本运营公司主要以提高国有资本运营效率和收益为目标,主要持有金融类股。通过股权运作、基金投资、培育孵化、价值管理、有序进退等方式。它们盘活了国有资产存量,引导和带动了社会资本的共同发展,实现了国有资本的合理流动、保值和增值。
(二)形成方式。
根据国家确定的目标、任务和布局区域,国有资本投资经营公司可以通过重组和新设两种方式设立。根据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的具体定位和发展需要,相关国有资本将通过无偿划转或市场化方式进行重组整合。
国有资本投资经营公司所包含的资产是现有企业的全部股份(资产)或部分股份。股权转让后,根据现行政策,加快国有企业剥离,以履行社会职能,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并采取市场化方式处置不良资产和企业。涉及上市公司的股权转让应符合证券监管的相关规定。
(3)授权机制。
按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授予投资者责任和政府直接授予投资者责任两种模式开展国有资本投资、经营公司试点。
标题:国务院发文推进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改革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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