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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工资,补充就行了吗?

使用者没有按时全额支付工资,没有支付加班费,对于作为工人的你,你会选择如何解决? 选择无限等待,等到大地荒芜,花都感谢吗? 还是决定用法律保护自己的权益?

从个人角度出发,不建议延期支付偶然出现的过小工资和报酬的情况下,选择司法程序进行维权。 司法手段维权不是处理这种争端问题的优先方案。 在现阶段,企业运营压力非常大,不可否认工资的支付会延迟,没有全额支付。 作为员工,如果对企业有自信,对上司有自信,可以选择等待,给上司一定的缓冲时间。 别着急,等一下,等一下”这句话。 如果你决定采取法律手段追究工资,我建议你看看下一份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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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1 :直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支付拖欠的工资。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和国家规定及时向劳动者全额支付劳动报酬。

《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必须以货币形式每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 不得扣除工人工资或无故拖欠。

《劳动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纠纷,适用本法。

(一)确认劳动关系引起的纠纷

(二)因签订、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而发生的纠纷

(三)因除名、辞职和退休、辞职引起的纠纷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假期、社会保险、福利、培训及劳动保护而发生的争论

(五)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引起的纠纷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根据上述法律的规定,用人单位确实拖欠工资、扣除工资时,劳动者要求全额支付工资,通常很可能得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的支持。

方案2 :以没有及时全额支付工资为由,向使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然后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复印件1,支付拖欠的工资。 2 .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金。 (补偿金标准根据现实情况要求)。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没有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没有及时全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没有依法为工人支付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况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使用者用暴力、胁迫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使用者违反指挥,强迫危险作业危害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事先通知使用者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向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更新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更新的除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根据劳动者在本公司工作的年限,以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给劳动者。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不到六个月的,付给工人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工人月薪超过用人单位所在的直辖市、区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的,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以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金额支付,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

本条所称月薪,是指劳动者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方案2的实施,首先应该向使用者发出“劳动合同解除通知”,有时为了表示心情,可以写明“因拖欠报酬而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 因为自己真的等不及了,失去了耐心,为了生活被迫发工资,所以必须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寻求别的途径。 之后,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时,不要忘记遵守《劳动合同法》的规定,除了拖欠的工资以外,还可以要求使用者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金。 方案2比方案1补偿金多,要花很多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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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三:向劳动监察大队通报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劳动监察大队向用人单位出具《劳动保障监察行政解决决定书》,要求用人单位在xx日前支付拖欠的工资。 用人单位收到《劳动保障监察行政解决决定书》后,按照决定书支付工资,万事大吉。 如果使用者不按照决定书的复印件按时全额支付工资,工人就可以向使用者发出“解除劳动关系通知”。 然后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交申请1,支付拖欠的工资。 2 .按照延迟工资额的100%标准支付赔偿金。 3 .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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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 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必须支付其差额部分。 逾期不支付的,命令使用者按照支付金额的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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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没有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或者国家规定立即全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人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没有按照本法规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关于申请使用者按支付金额的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支付赔偿金的要求。 需要严格的程序要求。 打上要点敲黑板,只有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时,才有可能得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的支持。 否则,将不支持。

判决书的情况下,这个申请复印件支持的数量很少。 以下是支持支付支付赔偿金的判决书。 我可以知道一点。 (判决书来源: openlaw开放法律联盟)

重庆市奉节县人民法院

案件编号:()奉法民初字第02092号

某诉柒间广告商集团偿还劳动报酬纠纷

民事判决书

原告曾某。

委托代理人架设哨兵,向县法律援助中心的法律援助业者奉献。

被告柒际广告商集团。

法定代表人杨某。

原告某某与被告柒际广告商集团偿还劳动报酬纠纷案件,本院于年6月28日立案受理后,依法由陪审员王海林担任审判长,与陪审员余正善、人民陪审员罗祖萍共同组成议院,负责案件审判,普通手续

原告是某某及其委托代理人张哨兵来法庭参加诉讼的,被告柒际广告商集团对本院的合法传唤没有正当理由,本院依法缺席审判。

这件事现在审理结束了。

原告控诉说,从去年7月到9月,原告在被告枫际广告业者集团承担的奉节县魔指天堂保健城装饰工程中工作,从事瓦匠的工作。

装修结束结算后,被告没有支付原告6000元工资,去年11月3日,被告方面的员工吴文友发行了借款。

年4月15日,奉节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编制了《劳动保障监察行政解决决定书》,命令被告在年4月22日前支付原告工资,但被告至今未履行。

年6月14日,奉节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以超过仲裁时效为由发出了不受理的通知。

为了维持原告的合法权益,特别要求法院依法裁定被告支付原告劳动报酬6000元,支付赔偿金6000元。

原告某某为了说明其主张的事实,被告枫际广告业者集团的企业基本状况工商注册、不足条、奉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奉节人社监理( ) 8号《劳动保障监察行政解决决定书》、奉节人社监令( ) 16号《劳动保障监察期限整改指令书》、奉 证人邹金德,钱永谷当庭的证词也申请了。 以上证据被认为被告未来法庭发表质量证明意见,自动放弃答辩权利,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可作为本院审查和认定本案事实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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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枫际广告商集团既没有答辩也没有提出证据。

根据当事人的举证和陈述,本案事实确认如下。

年7月至9月,原告在被告枫际广告业者集团承办的奉节县魔指天堂保健城装饰工程中工作,从事瓦匠的工作。

装饰结束后结算,被告原告工资6000元未付,被告方职工吴文友于年11月3日向原告发放借款,借款复印件如下:现某魔指天堂炼瓦工工资6000元,大写陆仟元整,借款公司柒际广告装饰企业,经营者

由于被告拖欠原告工资,原告向劳动行政部门提出了投诉。

年3月28日,奉节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制定了奉节人社监令( ) 16号《劳动保障监察期限整改指令书》,命令被告在年4月10日前支付原告工资,被告未履行。

年4月15日,奉节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再次编制了《劳动保障监察行政解决决定书》,命令被告在年4月22日前支付原告工资,但被告尚未履行。

年6月8日,原告向奉节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同年6月14日仲裁委员会以超过仲裁时效为由提交了不受理通知书。

年6月28日告知本院,被告支付原告劳动报酬6000元,要求法院支付赔偿金6000元。

本院认为,我国劳动法确定规定,工资必须按时全额支付给工人,不得扣除或无故拖欠。

劳动合同法还规定,用人单位不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或者国家规定立即全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按照支付给用人单位金额的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赔偿金

在本案中,被告柒际广告业者集团拖欠原告某工资的事实很明显,同时原告对被告拖欠劳动报酬的违法行为向劳动行政部门提出了投诉。 劳动行政部门对被告逾期未支付原告,原告向被告支付劳动报酬,支付赔偿金的诉讼请求是合法合理的,本院应该支持,但支付赔偿金的金额在本院法律规定的范围内适当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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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根据本院的合法传唤没有正当理由来法院参加诉讼,自动放弃答辩权利,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自己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劳动争议案件审理适用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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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被告枫际广告业者集团在判决生效后立即支付原告某劳动报酬6000元,支付赔偿金3600元,共计支付9600元。

二、驳回原告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不按照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支付义务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的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事件的受益费为10元(原告已经预约),由被告枫际广告业者集团承担。

被告负担的金额仅限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立即支付给原告。

对本判决不服的,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交诉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复印件,向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上诉。

双方当事人在法定上诉期间没有上诉或者只有一方上诉撤回的,本判决产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必须自行履行判决的全部义务。

一方不履行的,本判决生效后,权利人可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

申请执行的期限为两年,这个期限从法律文件规定的履行期间的最后一天开始计算。

审判长王海林

裁判员馀正善

人民陪审员罗祖萍

二o一二年十月二十六日

书记官艾记全

附件:相关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条公民、法人的合法民事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必须以货币形式每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

不得扣除工人工资或无故拖欠。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 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必须支付其差额部分。 逾期不支付的,命令使用者按照支付金额的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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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没有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或者国家规定立即全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人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没有按照本法规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最高人民法院《劳动争议案件审理适用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三条劳动者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被告被传票传唤,没有正当理由不能向法院拒绝或者未经法院许可中途离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英深圳)

原标题:“【事件说】拖欠工资,补充好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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