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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完善保险资产负债管理监管制度,明确保险资产负债管理报告的报告要求,4月8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了《关于明确保险资产负债管理报告报告要求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根据通知,从2019年第一季度开始,公司应按照相关监管规定的要求,对资产负债管理进行量化评估,并按要求提交季度报告。
通知还要求公司按照《保险资产负债管理监管规则第5号——资产负债管理报告》的要求,编制资产负债管理年度报告,并于每年5月31日前提交年度报告。年度报告应包括四个部分,一是资产负债管理量化评估表和年度分析报告;二是资产负债管理能力的评价形式;三是资产负债管理能力评估的支持性文件;四是资产负债管理年度报告签字盖章。
标题:银保监会明确保险资产负债管理报告报送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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