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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低创业创新成本,增强小微企业发展动力——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负责人解读小微企业包容性减税措施
1月9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出台一系列针对小微企业的包容性税收减免措施。这次推出的救助政策有哪些特点?与以前相比,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发生了哪些变化?针对上述问题,18日,财政部税务管理司和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负责人接受了记者采访。
减免税政策侧重于三个方面:包容性、易于实施和增强企业收购意识
小微企业是发展的生力军、就业的主渠道和创新的重要源泉。两部门负责人表示,此次推出的小微企业包容性减免税政策是今年减免税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进一步减税的重要体现,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首先,突出包容性和实质性减税。在小微企业减税政策中,我们将进一步放宽小微企业的条件。小微企业减征企业所得税已惠及1798万企业,占中国纳税企业总数的95%以上,其中98%为民营企业,中国大多数企业都可以从这项政策中受益。
第二,强硬,强硬,增强企业的盈利意识。现行小微企业税收优惠将从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扩大到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城市土地使用税等8税2费。同时,在减轻小微企业实际税负的同时,引入了过度累进税制。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100万元至300万元的小微企业实际税负分别降低5%和10%,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的企业税负降低50%以上。小微企业的四项政策可以追溯享受,将从今年1月1日起实施。
第三,它实用、简洁、容易。在小微企业所得税政策方面,可以直接降低实际税负,增强小微企业优惠待遇的确定性和便利性,降低税收遵从成本。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免税标准由每月3万元直接提高到10万元。对初创技术型企业的优惠政策也直接提高了标准,拓宽了范围。同时,考虑到地方财政资源的差异,采取措施允许地方政府在50%的范围内减少6项地方税和2项附加税。
以更大的减税政策刺激市场活力
近年来,中国不断加大对小规模增值税纳税人的税收优惠,逐步将免税标准提高到每月3万元。
这两个部门的负责人表示,这一次,免税标准将进一步提高到月销售额10万元,免税政策的好处将大大扩大,税收优惠方式将简单易行,这将明显增强企业的盈利意识,激发市场活力,支持小微企业的发展壮大,充分发挥小微企业在吸引业主方面的关键作用。
此外,与以往相比,此次出台的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进一步加强。一方面,放宽小型微利企业标准,扩大小型微利企业覆盖面;另一方面,引入超额累进计算方法,增加企业所得税的减免税优惠。
例如,一个年应纳税所得额为300万元的企业,以前不属于小型微利企业的范围,需要按25%的法定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75万元。根据新出台的优惠政策,如果员工和总资产符合要求,只需缴纳企业所得税25万元,大大减轻了所得税负担。
扩大投资初创技术型企业的优惠政策范围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此次出台的减免政策,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的优惠政策范围将进一步扩大,投资此类企业的风险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将享受更多的税收优惠。
风险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在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时,可按投资额的70%扣除应纳税所得额。政策调整前,科技型企业创业的主要条件包括员工不超过200人、总资产不超过3000万元、年销售收入不超过3000万元等。
两部门负责人表示,此次调整将进一步扩大创业投资税收优惠的投资对象范围,使其成为员工不超过300人、总资产不超过5000万元、年销售收入不超过5000万元的科技型创业企业,这与调整后的企业所得税低利润小企业标准是一致的。
此外,两部门负责人明确表示,已经享受地方税收优惠政策的小规模增值税纳税人可以进一步享受包容性减免税政策,两种政策可以叠加享受。
以城市土地使用税为例,城市土地使用税暂按征税范围内单独建设的地下建设用地应纳税额的50%征收。在此基础上,如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进一步采取措施,将城市土地使用税下调50%,最高下调幅度可达75%。
标题:降低创业创新成本 增强小微企业发展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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